一、集团管控各子模块之间的关系
二、中研顾问集团管控七要素法
(一)集团管控模式选择方法
在集团化过程中,除自行组建子公司外,还可以通过资本运作,兼并、收购相关企业,从而在更短的时间内形成规模;
对于自行组建的子公司,应全部采用运营管控模式,而对于并购企业,可根据战略需要采取财务管控或战略管控模式。
(二)集团及下属企业治理结构
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,股东大会拥有最终控制权,董事会拥有实际控制权,经理拥有经营权,监事会拥有监督权。这四种权利既相互制约,又共同构成公司内部治理权。这种治理权力来源于以公司出资者所有产权为基础的委托代理关系,并且是《公司法》所确认的一种正式治理制度安排,它构成公司治理的基础。
(三)集团总部功能定位
(四)组织结构设计
(五)核心管理流程
(六)集团权责体系
责权体系是指在建立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、组织结构、业务流程的基础上,公司就其各项活动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力 的界定划分所形成的管理体系。公司将据此组织管理。
因此,责权管理体系与公司的战略目标、法人治理结构、组织结构、业务流程紧密相连,同时构成集团公司组织管控体系,是实现集团公司总部与业务单元集权与分权相统一的有效手段。
(七)集团业绩管理体系
新用户,免费注册!